根据《广州市促进申报单位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6号)、《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实施细则》(穗商务〔2019〕159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对拟奖励名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励名单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联系电话:020-34003990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113室附件: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拟奖励名单.docx海珠区投资促进局2022年9月2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