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负责起草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