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管理,清远市科技局于2017年7月5日出台了《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一、评估内容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省政府127号令)以及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办法》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成立了《管理办法》评估工作小组,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管理办法》评估意见,通过粤政易平台征求有关单位评估意见,其中1个单位共提出1条意见建议,其余4个单位均无意见建议,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纳入《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版),各单位反馈意见在修订该办法时一并吸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