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和《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开展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县内务工劳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字〔202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鼓励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县域内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现将2022年第四批符合申请条件的338人,发放金额共计954500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附件:凤山县县内务工劳务补助人员花名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5日文件下载:第四批县内务工公示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