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南丹县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南丹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向我中心交来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材料,经我中心审核,初步认定有86人符合享受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共计壹拾柒万贰仟圆(¥172000),86人符合享受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肆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陆圆陆角贰分整(¥427126.62),各企业具体补贴的人数和金额情况如附件所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以挂网时间为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211100,附件:南丹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吸纳脱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表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9月24日文件下载:南丹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吸纳脱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