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现研究决定对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进行奖励(补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6086590、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86208677,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旅游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明细表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9月24日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旅游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明细表序号奖励(补助)项目奖补单位金额(万元)备注1第九条:积极建设旅游信息系统温岭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50曙光金沙湾智慧景区建设项目2第十二条:发展乡村旅游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16.8城南镇编制凤溪-寨门片区旅游开发规划合计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