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一年度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四)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剔除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专业技术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六、评审工作要求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确保评审质量,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严肃认真做好本县(市、区)、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工作,附件:1.《揭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2022年度)》2.《揭阳市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一览表(2022年度)》3.《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