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就业增收1.将安置区作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的重点地区,推动落实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4.开展800人以上安置区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强化200人以上安置区专人负责就业帮扶工作,二、发展特色产业5.推动将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强对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10.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作用,提升搬迁社区质量和服务水平,14.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加强安置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6.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在安置区开展社会融入、特殊人群关爱、创业就业帮扶、社区人才培育、资源链接等服务,研究出台《湖北省打造易地搬迁“稳得住、能致富”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贷款及地方财政整合资金,组织做好安置区安全事故防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安置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安置区产业发展、群众就业、社区管理等工作适时调度,27.组织开展全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交叉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