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指挥体系3.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预案启动及其他需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响应处置的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6)负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训练工作,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见附件2),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救工作需要调动其他设区市扑救力量,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召集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8后期处置8.1火灾调查评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应急、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应急、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8.2案件查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林业、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8.5工作总结火灾发生地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