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永刚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城中村“三线”杂乱现象的建议》(第20220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责任落实的建议城中村“三线”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实施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供电企业及通讯网络运营商,整治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各单位协同合作、合理分工,更需要得到城中村居民的认可和支持,我区于2017年年底印发了《坪山区城中村“三线”整治工作方案》(深坪府办函〔2017〕92号),明确了整治目标及各相关单位职责,其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牵头制定区“三线”整治的总体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配合街道办开展“三线”整治工作,各街道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巡查及对尚未实施旧改计划的城中村,在过渡期间与旧改单位共同管控“三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解决了城中村楼宇之间的“蜘蛛网”问题,城中村“三线”整治工作并非一劳永逸,我局将持续会同各部门、各街道办、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日常巡查维护管理,进一步巩固“三线”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