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盐科高﹝2021﹞156号)精神,现对全市市级众创空间进行重新核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范围2018年度前获批的盐城市众创空间,已获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不在此次核定范围,二、相关要求1、核定单位按照《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盐城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填报核定材料(格式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科技局,按要求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3、各县(市、区)科技局对众创空间提交的核定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4、市科技局组织对各地提交的核定材料进行复核及现场核查,对未提交核定材料及未通过核定的众创空间不再保留市级资格,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徐东炎、赵阳联系方式:86663076电子邮箱:yckjjgxc@163.com附件:1.盐城市众创空间核定材料2.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4.盐城市众创空间核定情况汇总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7日盐城市众创空间核定工作材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