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现将云南省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编制佐证材料目录,按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份纸质版本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报送1式4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纸质版本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发送《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可编辑版本压缩包(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称命名)至邮箱(phyong@qq.com),三、报送要求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申报,相关申报材料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其他事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初审申报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处庞鸿勇0871-63512663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办公室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202200154.docx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0220978247.docx3.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202209230088.pdf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