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下达建宁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185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建宁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资金拟分配情况如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月29日,监督电话:0598-3986160,3982351,附件:建宁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拟分配方案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