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8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要求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遴选确定本地区2022年度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请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应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本年度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应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请指导企业、园区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二、其他要求(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参与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8号)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2日附件: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