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机构“十四五”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管字〔2021〕17号)精神,省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经组织推荐、集中评审、现场验收,现将符合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标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方式:0791-88825703电子邮箱:397791513@qq.com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附件: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附件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序号地区单位名称1南昌市南昌经开区管委会2九江市湖口县行政中心大楼3彭泽县委党校4九江市永修县建昌小学5上饶市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6抚州市抚州东乡区气象局7宜黄县人民检察院8南城县财政局9宜春市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吉安市安福县水利局11赣州市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2景德镇市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13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14萍乡市萍乡市莲花县住建局15新余市新余市公安局16鹰潭市余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7省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8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9省高级人民法院20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