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各重点工业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的总体部署,依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20〕350号)《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6号)《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上半年工业稳增长奖补)分配方案》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奖补上半年工业稳增长突出贡献企业,落实省政府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要求,奖补2021年上半年通过生产组织、提高生产负荷,并对全县工业稳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工业企业,上半年工业总产值净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二、申报条件(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是项目申报主体,已经获得省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四)申报项目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报程序(一)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材料采取纸质申报,由各项目单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县工信局,(二)上报的项目材料经县工信局、财政局审核后,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按程序申报、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