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哈财指行〔2022〕279号)下达我区少数民族专项事业补助经费78万元,按照《哈尔滨市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哈民宗联〔2018〕2号)要求,经认真与我区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库对接,严格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计划开展3个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附件:哈尔滨市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资金项目立项实施明细监督举报电话:0451-53721369受理单位:中共哈尔滨市阿城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联系人:崔嵬中共哈尔滨市阿城区委统战部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