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一)绿色工厂1.请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附件2),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二)绿色设计产品拟推荐的绿色设计产品范围和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确定拟推荐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六)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要求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依据《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工作,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1)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二、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请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工业园区(附件6)填写填写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附件7-10)并审核,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纸质盖章表二份、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请各县区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科,(二)各县推荐方式请各县工信部门于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推荐汇总表)、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联系人:金东浩李磊63936089邮箱:cyzcyjnk@lysgxj.com附件:1.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6.洛阳市前六批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7.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8.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9.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10.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11.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绿色制造体系申报附件1-11.zip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