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湖政办发〔2017〕92号)、《湖州市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操作细则(试行)》(湖市科工发〔2018〕4号)和《湖州市众创空间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的通知》(湖众创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湖州市“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十条意见”专项资金补助经形式资格审查、实地评审等程序,本次拟补助5个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和17个入驻企业,共计186.643万元(面积补助市、区各按50%比例分担,地方贡献补助按财政体制规定比例分担),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投件至局大厅纪检监察举报箱,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通信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邮政编码:313000传真:0572-2037942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处0572-2691260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0572-2667152纪检监察组0572-2398591附件:2022年湖州市“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十条意见”专项资金补助明细公示湖州市众创空间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2022年9月21日3372467-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