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2022年扩面提质实施方案》(温政办〔2022〕41号)、《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9〕1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已开始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服务申请受理及评估工作,一、申请条件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且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或因年老导致失能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参保人员,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四、评估流程1.长护险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长护险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委托代理人,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选择护理方式后,与相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五、待遇享受根据长护险政策文件规定,服务协议签订完成后,次月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护险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相互衔接,相关护理待遇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