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二、支持方向(一)科技领军种业企业培优项目1.支持对象具有较强品种研发能力,(四)每个申报单位2022年只能申报1项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牵头申报2022年农业良种工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且进入现场考察的本次不得申报,每个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农业良种工程(含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五)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七)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限牵头或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1项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进入2022年农业良种工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现场考察项目的牵头或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人员本次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农业良种工程(含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对应项目管理系统中登录个人申报账号,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申报单位审核,五、注意事项(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三)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四)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省科技厅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