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18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二、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认定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厅,请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联系人:李庆伟024-86906664张磊024-86906657邮箱:lnmyjj@163.com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18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二、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认定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厅,请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联系人:李庆伟024-86906664张磊024-86906657邮箱:lnmyjj@163.com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