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原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公告如下: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1.区内各乡镇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群众在区内乡镇间可有序流动,2.县(区)际交界处和出入城区的防疫服务点暂不解除,继续做好跨区域流动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可有序流动,对来自省外和省内近7天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省内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按照所在村组(社区)管理要求流动,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三、有序复工复产复学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安排好人员,解封不等于解防,青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