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要求,麒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第四批(220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该批申报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节假日顺延,如对以下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299341,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2/0921/20220921092003880.xls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