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造粤菜小吃品牌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6号)工作部署,规范有序开展我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二、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造粤菜小吃品牌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6号)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潮汕牛肉”特色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三、认定数量全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不超过22家,四、认定方式和标准“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书面材料,各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六、奖励办法1.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牌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附件:1、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xls2、汕头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申报推荐表.docx3、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