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相关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工信人事〔2021〕194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于玲玲等31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吴浩等53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辽宁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于丹等115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付巍等56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经济系列为2021年12月17日、工程系列相关行业为2021年11月19日)为准,附件:1.2021年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2021年辽宁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