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规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已受理2022年8月宝安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人信息,一、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二、补贴发放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三、投诉监督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景芳路交界处翰宇财富广场宝安人才园1楼人才服务专区),公示内容仅提供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反馈,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后将继续对拟发放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审查,如受访人员未按时提交相关调查材料或未通过调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视情形予以延后发放或不予发放,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9月21日附件:宝安区关于2022年8月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