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要求,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印发长丰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组织实施,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和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人:侯桂先联系电话:66671265附件:2022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奖补审核结果长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0日2022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奖补审核结果序号养殖场名称申报(头)初核(头)复核(头)预奖补数(头)金额(元)备注1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1018101810154501090000最高奖补109万元合计54501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