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资金申请指南(一)扶持范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二)扶持标准: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场所齐备、项目实施规范有效、产品质量安全、有示范就业带动作用,(三)申请程序:各镇街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考核小组并实地进行老何,考核通过后,组织项目单位实施,(四)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示范社(场)、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五)申报材料:《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六)受理单位信息:环翠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5232773)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