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根据惠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人才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惠州市高级人才津补贴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之前引进的高级人才(2022年1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将实施新政策标准,(一)博士津贴申报对象: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博士人才,在机关、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博士人才不列入发放范围(2021年11月以后调任公务员的博士后、博士人才可申领调任前符合条件的相应月份津贴),(二)住房补贴申报对象: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正高职称人才,引进到机关、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博士人才不列入发放范围,需退回上年度申领的全部津贴,未退回上一年度津贴的,(六)在下发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未申报津贴的和落户3年内不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七)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期间调任公务员或从公务员聘用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博士后、博士人才,须提供《公务员调任备案表》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以及上一年度考核表,(八)本次博士津贴申报月份为2021年11月—2022年9月(共11个月),请提供相应月份个税完税记录(税款所属期2021年11月—2022年9月,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提交到仲恺高新区党群办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电子邮箱:qrczx@hzzk.gov.cn)附件1首次申领津贴资料清单.docx附件2非首次申领津贴资料清单.docx附件3申领住房补贴资料清单.docx附件4惠州市高级人才津贴申领表.pdf附件5惠州市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领表.pdf附件6个税完税记录打印操作流程.docx仲恺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1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