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于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源储字〔2017〕9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海南红乐实业有限公司琼海市万泉镇东升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矿(石海0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修编)》(含第三篇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进行了审查,现将《海南红乐实业有限公司琼海市万泉镇东升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矿(石海0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修编)》(含第三篇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与矿产资源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卓书山0898-62837284附件:《海南红乐实业有限公司琼海市万泉镇东升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矿(石海0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修编)》(含第三篇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修改内容审核意见及评审专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