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二、申报内容、条件及申报材料(一)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申报内容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2.申报条件(1)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从省外整体迁入的各项手续,3.申报材料(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奖励1.申报内容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并推动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3.申报材料(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3)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变更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在奖励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发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及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邮箱taiyuanchuangye@126.com,(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太原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入并发展奖励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1份留存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