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拟在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南部海域建设中广核惠州港口二PA、PB海上风电场项目,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项目名称:中广核惠州港口二PA、PB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位置: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南部海域,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用海面积(公顷):申请用海637.3035公顷,海底电缆管道(220kV)323.7976公顷,海底电缆管道(66kV)205.0810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7年,联系人: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