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下达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萧农水〔2018〕165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实施单位共同努力,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区、镇(街道)两级验收,现将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184.19万元(浙财农〔2017〕23号)拨付给你们,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详见附件),企业收到财政资金按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其余计入当期损益,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47号)的规定,做好档案的积累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附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补助明细表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2022年9月2日附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名称审定投资额(万元)应补助(万元)已补助(万元)本次下拨(万元)备注1浙江永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萧山永旺南美白对虾设施高效养殖基地建设194.90904545现代渔业发展项目2杭州东之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杭州东之蓝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萧山东之蓝养殖基地建设120.586030303杭州萧山天潮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萧山天潮高效水产养殖基地建设193.589045454杭州妙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萧山妙园水产养殖基地建设84.8742.4422.519.945杭州伟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萧山伟林南美白对虾种苗培育基地建设与良种推广示范177.5088.7544.544.25公共服务项目合计371.19187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