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遂宁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2022年9月19日遂宁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代表四川省在国家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代表遂宁在四川省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二)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第四条奖励办法(一)奖金奖励1.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各赛项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20万元,奖励人民币5万元,2.对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中获得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选手,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各赛项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四川省级一类竞赛各赛项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获得遂宁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0.3万元、0.2万元、0.1万元奖励,(二)颁发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竞赛文件应明确获奖选手获取相关职业证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