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14年5月17日)、《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文件精神,项目概况:项目占地30800m2,总建筑面积为239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0吨海洋生境芽孢杆菌、19.5万吨颗粒生物菌剂、5000吨2%噻虫嗪药肥颗粒,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企事业单位,(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3、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