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受理(一)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1.受理职称级别:中级及以下职称,(二)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高级及佛山市评委会未受理的专业职称,公有制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乡村工匠其他专业职称评审,三、评定标准按照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执行,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中,申报人应按要求将评前公示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并提交审核,将系统下载打印的表一至表五申报材料(其中《表三-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0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将职称评审结果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公示,(二)省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迅速开展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pdf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4.佛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业.xls5.佛山市各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点一览表.xls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