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7日9时起,至9月14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755-29993561电子邮箱:bajcjbgs@baoan.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06室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6日附件:1.附件2: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