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人社函〔2022〕15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22〕16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进行补贴,标准是中小微企业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0%,不含补缴的以前年度历史欠费,现有9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根据稳岗补贴申报条件:1、2021年依法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以上),2、2021年度30人以上企业未裁员率低于当年乐山市城镇登记失业率5.5%,30人以下企业(含30人)企业未裁员率低于当年乐山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规定,第二批9家企业均符合申报条件,经审核9家企业足额缴纳2021年全年失业保险,申报补贴金额合计:242779.15元,请联系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稳岗补贴第二批企业公示名单.xls峨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