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地巴中并投入生产且生产性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中药材提取研发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个产品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种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品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产品给予研发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类新药给予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二类新药给予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仿制药给予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给予单品种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三类医疗器械给予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每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