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三)申报资料1.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受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核验申报材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申报截止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下达资金资助计划程序,2.金融企业自取得深圳市商事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变更核准通知书之日起(若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事项,1年内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三)申报资料1.本操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列明的第1、2、3、4、5、6、7、8项资料,1年内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三)申报资料1.本操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列明的第1、2、3、4、5、7、8项资料,2.金融机构自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之日起1年内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三)申报资料1.本操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列明的第1、2、3、4项资料,(三)申报资料1.本操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列明的第1、2、3、4、8项资料,(二)申报时间、申报资料和申报、审批流程及时限申报时间、申报资料和申报、审批流程及时限根据资助项目类型,(三)申报资料1.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其具体申报事宜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受理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