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的创业(开业)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3、《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漯政〔2018〕16号);5、《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开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试行)》(漯人社就业〔2018〕9号)二、申报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三、申报条件申报人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人员(无参加企业职工保险、无注册营业执照)必须是就业登记人员,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出台时间起算,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其中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初次创业仍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执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为3个月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执行,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五、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申报方式符合条件人员,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咨询电话:7121292或7126729附件:河南省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docx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