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荆政办发〔2022〕4号)的规定,应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发放见习补贴,目前洪湖市皮肤病防治院向我中心提出了申请,该单位共接收就业见习15人,申请见习补贴共计78736.00元,经审查,该单位建立了完整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为见习人员安排了专门的指导人员,并发放了生活补助,购买了人身保险,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15人,应给予就业见习补贴78736元,现予以公示,附:洪湖市2022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公示名单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