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银川市科技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开展并规范科技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第二条银川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产品认定和管理监督,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编制《银川市科技创新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科技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第六条申请认定的科技创新产品,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申请单位重视技术创新,第三章申请材料第七条申请科技创新产品认定需提交的材料:(一)银川市科技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第四章认定和管理第八条科技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第九条申请认定科技创新产品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银川市科技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十一条经认定的银川市科技创新产品,科技创新产品生产单位应及时向产品使用部门了解产品的应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第十四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和参与认定工作的人员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