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邮件、通信等方式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共收到5条反馈意见,采纳4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1条,附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5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1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条款5.5.1一级道路清洗和洗扫1次不够,修改为:一级道路普扫每日不少于2次,机动车道每日冲洗、洒水不少于2次,2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条款13.1“自责任人建(筑)构物墙基至道路路缘石(边线)”中“至道路路缘石(边线)”难落实不采纳,3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条款17.5.4有害垃圾暂(贮)存点应具备有防晒要求采纳,4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条款18.6.5“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对站内及周边全面冲洗、消杀,”改为“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对站内及周边、收运设备全面冲洗、消杀,应对站内、周边及收运设备进行清扫、冲洗,5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条款18.5.3c)“收运车辆应采用专业密闭车辆...”建议修改为“应采用专用分类收运车辆进行运输”,修改为:应采用专用分类收运车辆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