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第一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2〕82号)有关部署,为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第一次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四)申报条件荔枝种植和荔枝加工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2022年版)(附件1)执行,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三、申报流程在网上系统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审核和公示——公示表上传网上系统——提交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网上审核——再由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逐级网上审核——评委会网上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下载打印《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1份、《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初级10份、中级15份)、《证书、证明材料》1份、《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等相关申报材料,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三)网上系统提交审核申报人网上提交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网上审核,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将逐级进行网上审核,(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网上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镇街人社分局、市农业农村局以及评委会全部通过审核后,市农业农村局盖章后集中送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办公室,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附件:1.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2022年版)2.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2年9月14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附件2: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