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第二批青岛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入库培育工作(以下简称“临床中心”),具有市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2.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五年在申报领域主持或参与过至少1项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5.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完善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有临床研究管理部门,三、注意事项1.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其中1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同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只能有一个医疗机构申报,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生命健康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建设方案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2.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9月15日12时至2022年9月28日12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9月28日17时前完成项目在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