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乐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乐科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经过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等立项程序,现将拟立项转移支付科技项目进行公示,详细清单见附件,公示公告期5个工作日(1月30日至2月10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科技局直属机关纪委2443331科技成果转化科2425013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2443184附件: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拟立项项目表.doc乐山市科技局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