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持创业带就业专项安排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规定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财政给予5000万元补助,3.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制度,二是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对吸纳城镇失业1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5.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基础上,自2022年6月1日起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支持地方按规定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