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福清市工业企业技术研发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福清市内注册,二、补助标准1、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奖励,我市给予40万元奖励,2、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奖励,我市给予40万元奖励,(1)对获得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的,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的企业,在福州奖励的基础上,我市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我市给予30万元奖励,对2021年新确认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我市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3)申报项目对应获得上级技术研发补助资金的文件(智能示范工程奖励应提交确认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的文件;支持创新药物产业化奖励应提交2021年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中药、生物制品证书(批件),项目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镇街)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85529111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5232435附件:1、2021年福清市工业企业技术研发补助资金申请表。